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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师范类)招生简章

文章附图
一、院校简介

南通大学,简称“通大”,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省十五所重点建设大学成员,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精神的发源地。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所公办本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

截至2014年6月,学校建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3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有25个学院和1所大型综合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全日制在校生3.5万余人,设有94个本科专业。

二、选拔对象

各有关院校五年一贯制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南通大学.jpg

四、报名工作

各有关院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所学专业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的要求。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符合毕业条件,能正常毕业。

对申报专转本的学生,所在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应认真填写《江苏省五年制师范毕业生专转本报名表》

五年制师范专转本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135元(45/门),共计145元。



五、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填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他人不得修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填报原则: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不得填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填报一所院校。

3.艺术类提前录取专业志愿限报美术学或音乐学专业。

4.普通类录取专业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不得在普通类录取专业志愿中填报艺术类专业。

5.文科考生限填报文科类专业,理科考生限填报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不得跨类填报。

6.如未在服从专业调剂或院校调剂栏选择的,按不服从调剂处理。

填报志愿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按未填志愿处理。


六、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1小学教育(语文、综合方向)、英语、美术学、音乐学等文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2小学教育(数学、综合方向)理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

3)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3门。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3门总分450分。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的指定教材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省编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材。大学英语的考试要求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二至三级水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主要考查学生专科毕业必须掌握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本知识和能力。

2.文化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如下:

1)周六8:30--10: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2)周14:00--16:00,大学英语

3)周8:30--10:30,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4.准考证领取及使用

提前一天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老教学楼311室统一领取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七、专业加试安排

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2门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安排见附件5),专业加试费为60/门,每专业合计120元。


八、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学文化成绩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美术学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省控线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前教育专业专业加试成绩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专业(不含学前教育)按照文化成绩、相应专业方向单科成绩同时划定省控线。志愿优先后,按三门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时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文科比较语文单科成绩(英语专业比较英语单科成绩),理科比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凡达到省控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未被报考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未完成招生计划高校的相关专业。如报考院校相关专业录取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30人及以上),则将调剂至其他院校相关专业。


九、优先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第五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由报考院校决定是否照顾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印章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十、学费标准
以学校通知为准。


十一、相关日程安排

1.阅卷、核分、登分:4月下旬至5月初。

2.成绩公布:5月中旬。成绩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向各有关院校公布,请考生到所在学校查询考分。

3.查分:5月中旬。凡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汇总后统一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查分,过期不候。

4.分数线公布:6月初。考生可在报考院校网站上查询。

请有关院校将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准备报考的每一位学生,并于考试前向考生宣传有关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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